来源:科技中国收藏
2024-07-29 20:16
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使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竞相涌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我们要深刻理解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对国家发展全局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在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中培育和壮大新质生产力,加快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一、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我国科技创新工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需要正确认识历史方位和新发展阶段,把握新的战略机遇,迎接新的风险挑战。
一是取得的成就前所未有。科技创新始终是党和人民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支撑。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科技事业沿着科技救国、科技兴国、科技富国、科技强国的历史轨迹,逐步奠定了科技创新的核心地位和战略支撑作用,探索了从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再到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一脉相承的战略路径。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科技事业加快发展,创新体系更加健全,创新环境不断优化,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我国科技创新工作发生了历史性、整体性、格局性重大变化。载人航天、探月探火、深海深地、超级计算机、卫星导航、核电、新能源、大飞机、生物医药等领域重大科技成果加速涌现,量子信息、干细胞、脑科学、合成生物学等基础研究领域取得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原创成果,科学技术的整体水平已经有了质的突破和系统提升,科技创新进入跟跑、并跑、领跑“三跑并存”新阶段。
二是发展的势头前所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具有推动创新资源要素向重大项目攻关任务精准配置的制度安排与组织方式,可更加高效地配置科技创新的力量资源,更加有力地强化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的协同攻关,有利于在重点领域、前沿技术方面迅速形成竞争优势、争取战略主动。超大规模市场既为创新活动提供了丰富的应用场景和转化载体,使新技术更容易实现大规模应用和迭代升级,加速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也为创新活动带来巨大的潜在收益和较低的投入成本,有助于更快推进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更早布局战略性前瞻性技术。我国钢铁、汽车、家电等行业的装备条件、生产工艺、生产效率和绿色低碳水平已达到甚至超过发达国家,5G、量子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水平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我国已形成了世界级规模的科研人员和工程师队伍,我国研发人员全时当量由2012年的324.7万人年提高到2022年的635.4万人年,稳居世界首位。
三是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新陈代谢和激烈竞争前所未有,科技创新进入密集活跃时期,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颠覆性技术不断涌现,呈现深度交叉融合、高度复杂和多点突破发展态势。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必须向科技创新要答案,牵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走好科技创新这步“先手棋”,最大程度发挥科技创新的渗透性、扩散性、颠覆性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源头供给和新的成长空间,有效激发并充分释放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让科技创新这个“关键变量”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
四是遭遇的挑战前所未有。当前,国际环境错综复杂,大国博弈持续加剧,世界经济陷入低迷,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重塑,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明显上升,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全球性问题加剧,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全方位塑造国际合作与竞争新优势,必须将科技创新作为应对大国博弈,维护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的坚强支撑和安全保障。特别是面对美西方的讹诈、遏制、封锁、极限施压,必须紧紧抓住科技自立自强这个国家强盛之基、安全之要,不断提升我国发展独立性、自主性、安全性,增强应对外部重大风险挑战的抗压能力、应变能力、对冲能力和反制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要清醒看到,尽管我国科技创新实现了快速发展,科技发展整体实力不断提升,但是与高水平自立自强的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原始创新能力不强、投入产出效益较低、人才队伍结构有待优化、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究其根本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科技创新的体系化能力有待加强。我国科研力量布局分散、科技计划管理条块分割、科研项目重复申报、资源配置碎片化等问题依然存在。创新主体的功能定位和布局仍有一定交叉重复,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战略科技力量在“科学—技术—工程—产业”各环节创新的界面不够清晰,存在重复投入、重复建设的问题,也存在相互抢资源、抢项目、抢人才的现象。一些科研机构偏离国家赋予的使命定位,热衷于办企业、做实业。一些科研院所转制后定位不清晰,为生存和发展考虑,公益性和盈利性矛盾突出、关键共性技术供给功能趋于弱化。一些大学有组织科研有待加强,仍存在科研团队“小而散”、科研成果追求“短平快”的状况。一些企业在科技战略规划上缺乏长期性、持续性,重应用研究、轻基础研究。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存在多部门分散支持、交叉布局等问题。
二是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有待强化。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举措。目前仍存在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不够突出,在科技项目立项上参与度相对较低且话语权较小,企业真需求难以在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布局和科技计划任务中得到体现等问题。主管部门科技创新活动联系高校院所多,联系企业少,项目立项咨询教授、研究员多,问计企业家、工程师少;创新平台建设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多,依托企业少。此外,科技创新高风险的特性与企业求稳经营特征不相容,部分国有企业领导层决策上求稳防错,存在不想创新和不敢创新两种倾向。
三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水平有待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是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效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所在。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现产业化、创造市场价值的能力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3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60%~70%的指标水平。科技成果转化中“转什么”“怎么转”“谁来转”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科研院所、高校科技成果与市场对接难、不匹配的问题依然存在,科研供给端对市场应用需求掌握不够,成果需求端对科技成果了解认知不够,基础研究“最先一公里”和成果转化、市场应用“最后一公里”难以实现有机衔接。共性技术平台、中试验证平台的辐射面、吸引力有限,或开放程度不够,横向与其他同类平台未打通,纵向与科研成果供给单位、科研成果使用单位联系弱,或缺乏专业化的知识产权评估、技术中介服务、专业技术转让、金融孵化服务等提供能力。
四是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有待深化。我国对创新动力机制、激励机制、考核机制、人才引进培养和流动机制等的改革不到位。由于体制机制的约束,我国科技人员的工资水平尚未充分反映其贡献度,创新成果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难以得到有效的回报,阻碍了部分研究人员创新活力的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改革落实缺乏针对性的制度设计,高层次人才科研绩效奖励和工资在科研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等政策难以充分兑现。部分单位和科研人员反映,有关审计、监察部门要求的科研经费使用、薪酬激励等办法与国家最新改革政策不完全一致,不同审计人员把握尺度也不完全一致,一些改革政策在传导落实过程中仍存在梗阻,一些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兼职兼薪和技术入股等“放活”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配套政策也很难落地。
三、对策建议
一是建立高效权威战略决策指挥体系。进一步强化中央科技委作为党中央科技创新工作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统筹解决科技领域战略性、方向性、全局性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国家战略科技任务和重大科研项目,统筹布局国家实验室等战略科技力量,加强科技创新领域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做好部门之间、央地之间、军民之间协调分工。强化科技战略咨询,充分发挥国家高端智库作用,对拟提交中央科技委审议的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等进行事前咨询和事后评估,以科学咨询支撑科学决策。
二是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充分发挥国家作为重大科技创新组织者的作用,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聚焦“市场失灵”的关键领域,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着力解决基础材料、工业母机、集成电路、工业软件、高端仪器仪表等产业基础领域严重依赖进口、受制于人的问题,加快塑造引领未来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以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各类战略科技力量的定位和布局,实现国家创新体系深度重构,促进各类创新主体在科技创新体系、产业创新体系、区域创新体系和国防创新体系中的有效互动。
三是强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发挥科技领军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的作用和市场需求、集成创新、组织平台的优势,整合集聚行业上下游、产学研用优势力量,组建跨领域、大协作、高强度的创新联合体,牵头建设共性技术平台、中试验证平台和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创新平台,推动平台资源互联互通、能力开放共享。持续推进中央企业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力争实现量子信息、类脑智能、生物制造、深地深海、前沿材料等重点方向领域的全覆盖。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产业平台和应用场景优势,强化创新活动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加大国家各类攻关计划成果应用推广力度,坚决、大量、成体系采用自主公关产品。
四是全面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完善科技计划执行和专业机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改革后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机制,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给予科研单位更多自主权,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优化人才培养、激励等政策,构建有效的引才用才育才机制,探索试行更灵活的薪酬制度,稳定并强化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科研人员队伍,为其安心科研提供保障。推进科技人才评价、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科学合理设置评价考核周期,注重过程与结果、短期与长期相结合。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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