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企业改革与发展》杂志2026年第8期收藏
2026-08-11 17:09
“十五五”时期我国将面临更加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从外部看,全球产业链重构加速,科技竞争日趋白热化;从内部看,经济转型升级进入攻坚期,新质生产力的培育成为核心任务。在这一背景下,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协同发展,已不再是简单的“合作共赢”口号,而是关乎国家产业安全、创新体系效能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命题。
一、国企民企协同发展是共生、互补与竞争
国企与民企的关系,本质上是不同所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结构布局与互动演化。这种关系既非简单的零和博弈,也非机械的平行共存,而是在生产力发展规律支配下形成的共生、互补与竞争。
国企与民企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两大微观主体,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中,具有内在的共生性,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双轮驱动”。
国企主要集中于民营企业因市场失灵、投资周期长、风险较高而难以有效进入的战略性领域。在技术迭代迅速、市场潜力巨大的新兴行业中,民营企业往往表现出更强的创新活力和应变能力。这种“国企攻坚、民企拓市”“国企筑基、民企应用”的分工格局,有效实现了优势互补,为协同发展创造了天然条件。
传统观念往往将国企与民企的关系简单化为“国进民退”或“民进国退”的零和博弈。然而,在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二者正在通过资源共享与分工协作,将传统竞争模式转变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与创新要素高效整合的协同模式。当市场出现技术变革或需求结构性调整时,双方将通过新一轮的竞争重新调整战略定位与资源配置,最终推动整个产业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形成更高水平的产业生态系统。这种螺旋上升过程,正是国企民企关系演化的内在动力机制。
二、协同发展的核心模式
(一)以资本为纽带的深度融合
股权投资是国企民企协同发展最深层次、最稳固的合作形式。通过股权纽带,两类企业从松散的市场交易关系升级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实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深度绑定。
模式一: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等方式,与民营企业进行股权融合、资源整合。在国企战略重组过程中,剥离非核心业务释放市场空间,为民营战略投资者提供进入渠道。这有利于打破单一所有制模式,强化多元产权主体的经济关联,进而提升市场运行效率与创新动能。
模式二:国有资本参股民营企业模式。民营企业通过与国有企业合作,引进国有股权参股并保持民营资本的控股地位。国有资本的信用背书效应可增强民营企业的市场信誉,同时缓解融资约束,进而实现股权结构优化与治理能力提升。这种模式在科技型民企中尤为常见,国资的介入不仅带来了资金,更带来了政策资源、市场渠道和品牌信誉,为民企的快速发展注入了“强心剂”。
模式三:共同出资成立新实体。国企与民企就某具体行业进行优势互补,合资成立子公司、项目公司或产业基金,开展“资本—技术”复合协同。在该新实体框架内,资本要素与技术要素得以突破所有制边界的限制,实现跨主体的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
典型案例:中国联通与腾讯突破传统股权合作的单维度局限,创新构建了以股权为纽带、技术与资本双向赋能的复合型协同模式。成立的“云宙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联通方持股48%,腾讯方持股42%,天津数智梯航科技持股10%,股权结构呈现典型股份制特征。该公司立足自主研发,充分融合了中国联通在网络、技术、人才等方面的资源,以及腾讯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面的优势,在智慧城市建设、城市网络安全保障等关键领域发挥技术引领与产业带动作用,为我国云计算产业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提供了重要保障。
模式评析:股权投资层面的协同,能够有效整合不同所有制企业的优势。国有企业雄厚的资金实力、有力的政策支持、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叠加民营企业的技术实力、敏锐的市场反应、强劲的创新活力,能够产生“1+1>2”的协同效应。简言之,国有企业的实力加上民营企业的活力,表现为股份制改革后企业的竞争力。然而,当前股权投资层面的协同仍存在协同范围不广、程度不深的问题。从协同广度来看,能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是合作主阵地,而在人工智能、生命科学、量子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股权合作相对匮乏。从参与主体来看,能够与国企建立实质性合作关系的民企主要集中于头部企业集团,广大中小企业因资本规模受限、资质认证门槛较高等原因,面临参与机会不均等的问题。从文化融合来看,即便是建立了股权合作关系的股份制企业,在深层次的文化基因、管理哲学、决策机制等方面仍存在分歧。
(二)上下游的深度嵌套与价值共创
产业链供应链层面的协同,是国企民企合作最普遍、最易操作的形式。其核心在于:上游国有企业为下游产业提供生产资料,下游民营企业对上游产业产生引致需求,形成“以大带小、以小托大”的良性互动。
“以大带小”:国企发挥“链主”作用。国有企业通过持续的技术攻关与基础研发投入,在产业链关键环节与“卡脖子”技术领域实现突破性创新,为下游民营企业提供人才、资本、技术等资源要素。这不仅能通过规模性采购需求和严格质量标准形成需求牵引效应,倒逼下游民营企业提升技术水平,更能通过创新溢出效应促进民营企业技术升级与模式创新,从而最大限度地激发微观经营主体的内生活力。
“以小托大”:民企实现“进链、补链、强链”。民营企业的扁平化组织结构显著降低了内部沟通成本,提升了决策效率,使其具备较高的组织弹性。这使民营企业在产业链演化过程中表现出较强的市场感知能力和灵活性,能够迅速识别产业链中的机会窗口并实现有效嵌入。特别是在一些细分市场领域,部分民营企业已成长为“隐形冠军”,具有特定环节的不可替代性。
典型案例:国家电网引领链上协同。国家电网作为全球输电能力领先、新能源并网规模最大的电网运营主体,深度连接能源电力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和用户。在产业链上游,依托特高压技术,联合29家企业与科研机构,实现特高压直流工程组部件100%国产化,并打造“电e金服”平台,为13万余家中小微企业提供便捷化普惠金融服务。通过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平台整合供应链资源,显著降低了供应商的研发和生产成本,其中长期合作供应商中民营企业占比82%,中小微企业占比88%。在产业链中下游,通过“集中招标+战略采购”模式,将绿色发展指标纳入评审,倒逼民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例如,思源电气通过“技术标准引导+订单支持”策略,研发出高端电力设备,打破了西门子、ABB等国际巨头垄断;山东高密豪迈集团依托国家电网的双电源保障和实时电能质量监控技术,实现“环保型氧氯丙烷新工艺环氧化反应器”的自主研发。国家电网主导技术研发与标准制定,民营企业开展协同创新,共同构建了“国企引领、民企协同”的发展模式。
模式评析:产业链供应链层面的协同,稳固了国企与民企长期合作的关系。通过资源整合与分工优化逐步构建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紧密联系,打破了资源壁垒,构建了多节点支撑的资源韧性网络。国有企业的战略储备资源能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短期缓冲,民营企业则通过灵活的市场响应机制有效弥补了国有企业在市场适应性方面的不足。然而,当前产业链协同仍面临链接不畅的问题。从产业链整合深度来看,中小民营企业往往被定位为边缘性的外围供应商,合作范围局限于非核心业务的简单配套,未能有效融入价值链高端环节和核心技术创新体系中。从信息共享程度来看,国企与民企之间普遍缺乏统一、高效的信息交互平台和数据共享机制,使需求预测、库存管理、技术规范、质量控制等关键信息无法实现实时传输和动态同步。国有企业因对中小民营企业真实能力与发展潜力不了解,倾向于采取更为谨慎的合作准入标准;中小民营企业因无法充分了解国有企业的实际需求变化和长期合作规划,在合作中表现出明显的保守倾向和观望态度。
(三)从单点突破到系统协同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往往需要跨学科、跨领域、跨所有制的系统协同。国企与民企在科技创新层面的协同,正在从松散的项目合作走向紧密的创新共同体。
模式一:组建创新联合体与实施协同研发计划。在国家相关部门的统筹指导下,以具备行业引领能力的龙头国有企业为牵头单位,整合民营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等多元创新主体,共同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构建起跨所有制、跨主体的协同创新体系。该模式依托明确的目标导向与资源整合机制,将国有企业的统筹组织优势、民营企业的市场响应优势以及科研机构的基础研究优势有机结合,通过协同研发投入实现创新要素的优化配置与创新效能的倍增。
模式二:共建产业园区。此类园区通常实行“国企持有、民企运营”模式,国有企业承担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职能,民营企业则以入驻主体或深度合作伙伴的身份参与园区发展。该模式促进了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链条的形成与完善,有效激活了园区创新生态系统的内生动力。
典型案例:华为与庆铃协同攻关新能源商用车。作为重庆老牌商用车国有企业,庆铃集团以电动化转型为引擎,推动商用车产业从“制造”向“智造”跃迁。其与华为在新能源商用车领域开展的深度协同创新,充分发挥了“国企场景资源+民企尖端技术”的独特优势。庆铃集团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工程经验,具备解决技术落地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为华为前沿技术从实验室成果向实际产品的转化提供了条件;华为作为数字能源与智能化领域的创新先锋,主要承担了技术突破的任务,是协同创新中的“技术引擎”。双方联合攻关的核心成果——超充纯电重卡“铃界”,融合了庆铃集团的重卡制造技术与智能座舱系统,以及华为的兆瓦超充技术与智能网联技术。该产品搭载磷酸铁锂电池组,配合华为自主研发的兆瓦级液冷超充技术,实现每分钟20度电的充电效率,达到“充电15分钟续航300公里”的技术指标,有效推动了长途干线物流、港口运输等应用场景的电动化进程。
模式评析:科技创新层面的协同,拓展了国企与民企合作的广度。国有企业依托其在基础设施、政策资源及产业化应用场景等方面的优势,为民营企业的创新实践提供基础性支撑;民营企业则凭借其市场敏感性与创新特质,为国有企业的研发体系注入创新活力。此种协同模式与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催生的新一轮科技创新浪潮高度契合,充分放大了国有企业的资源优势和民营企业的创新优势。然而,科技创新层面的协同面临支持性政策缺失的现实瓶颈。现有的支持性政策多聚焦于国有企业改革与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宏观方面,尚未形成针对创新联合体构建与合作平台运营的专项支持制度安排。在联合攻关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和收益分配等关键问题上,相关政策的系统性和精准性亦显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双方深化科技创新协同的内在积极性和外在推动力。
三、协同发展的优化路径
(一)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安全防护体系
其一,健全舆论治理体系。明确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网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舆论环境中的职责,建立协调机制,形成统一领导、分工明确、上下联动、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建立从舆情发现、分析研判、处置响应到效果评估的全链条工作机制。
其二,加强网络舆论监管。对网络媒体、网络意见领袖发布的财经、时政等评论内容进行规范,建立健全内容审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针对恶意传播错误观点的网络账号和平台,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要加强对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平台的监督管理,防止其被恶意利用来生成和传播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虚假信息。
其三,强化理论宣传阐释。面对“中国是否还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是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等质疑,需要主动加强理论阐释和政策解读,通过权威媒体平台和专业学术机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系统论证国企与民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共同存在和协同发展的必要性、必然性与长期性。
(二)完善协同发展的顶层设计
其一,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生态环境。消除各类显性与隐性的市场壁垒,保障土地、资本、技术、数据等各类生产要素能够在国企与民企之间实现平等配置和自由流动,为两类企业在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中开展深度协同合作奠定坚实基础。
其二,完善多元化的融资服务体系。通过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协同配合,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网络,精准满足国企与民企的合理资金需求。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差异化的信贷投放机制和风险评估体系,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向协同发展项目倾斜。
其三,强化财政支持。政府应当根据国企与民企协同发展的实际水平和成效,制定系统性财政激励政策,包括设立专项发展基金、提供贴息补贴、实施税收优惠等措施,形成激励协同发展的有效政策导向。
其四,强化行业监管和市场秩序规范。当协同发展偏离正常轨道时,监管部门应及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企业,应当依法纳入失信名单并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三)稳步推进模式创新
一方面,深化协同发展模式创新,构建多维度联动的合作体系。依托实体化的创新基地与机制化的创新联盟,建立共建共享的研发平台、技术转移中心、产业孵化基地等,强化协同创新的载体支撑。在此基础上,整合内外部和上下游的优势科技资源,搭建数字协作平台,促进要素在国企与民企间高效流动,打破传统制造业的协同边界,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多元领域延伸拓展,最终形成跨领域融合、多维度联动的协同生态体系。
另一方面,协同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共同提升全球价值链参与层次。既要强化国有企业的创新驱动,发挥其排头兵作用,也要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市场敏感性、创新灵活性、成果转化高效性的突出优势。通过国企与民企在创新链条上的优势互补和协同配合,形成分工明确、层次分明、协调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持续增强我国经济的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经济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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