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能源供应保障、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质量效益等方面的目标。
在供应保障能力上,全国发电总装机要达36亿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2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10.6万亿千瓦时左右。同时,煤炭稳产增产,原油产量保持2亿吨以上,天然气产量增长,油气储备规模增加。
在绿色低碳转型方面,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6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
在发展质量效益上,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风电和光伏发电利用率保持合理水平,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虽然2024年能源行业发展态势良好,但当前能源发展仍面临国际形势复杂、油气外采率高、新能源消纳难等挑战。《指导意见》提出针对性政策,通过21项重点任务,如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深化能源改革等,助力我国能源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能源保障。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能发规划〔2025〕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5年能源工作,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我局研究制定了《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国家能源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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