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产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综合实力、创新力和竞争力迈上新台阶,形成了规模优势、体系优势和部分领域领先优势,有力支撑了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和我国大国地位。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格局面临深刻调整,我国产业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适应产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共同修订形成《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以下简称《目录(2023年本)》)。
《目录(2023年本)》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技术、装备及产品;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不利于安全生产,不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安全生产隐患严重,阻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外的,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属于允许类。
其中,铸造及铸造相关:
一、鼓励类
机械
大型发电装备及其关键部件: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用发电机保护断路器、泵、阀等关键配套辅机、部件,燃气轮机高温部件(300MW以上重型燃机用转子体锻件、大型高温合金轮盘、缸体、叶片等)及控制系统,60万千瓦及以上发电设备用转子(锻造、焊接)、转轮、叶片、泵、阀、主轴护环等关键铸件、锻件;三代、四代核电设备及关键部件,多用途模块化小型堆设备及关键部件
铸造装备:高紧实度粘土砂铸造成套装备,高效自硬砂铸造成套设备,消失模/V法/实型铸造工艺及装备,壳型铸造、精密组芯造型、硅溶胶熔模精密铸造工艺及装备,砂型3D打印/切削快速成型工艺与装备,轻合金高压/低压/挤压/差压/半固态等铸造工艺与装备,自动化智能制芯设备,外热风水冷长炉龄大吨位(10吨/小时以上)冲天炉,高温合金真空熔炼定向凝固设备,钛合金真空感应熔化设备,金属液自动化转运及定量浇注设备,金属液(铸铁、铸铝)短流程铸造工艺与设备,铸件高效自动化清理成套设备,铸造专用机器人;铸造用树脂砂、粘土砂等再生循环利用技术及设备,环保树脂、无机粘结剂造型和制芯技术及设备
环保装备: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备;焦炉烟气SDA脱硫+SCR脱硝技术装备;袋式除尘器;电袋复合除尘技术装备(颗粒物排放浓度<10毫克/立方米);VOCs吸附回收装置;VOCs焚烧装置;炉窑无组织排放控制技术装备。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置处理技术装备(处理率90%以上)
关键铸件:高强度、高塑性球墨铸铁件,高性能蠕墨铸铁件,高精度、高压、大流量液压铸件,有色合金特种铸造工艺铸件,高强钢锻件,耐高温、耐低温、耐腐蚀、耐磨损等高性能轻量化新材料铸件、锻件,高精度、低应力机床铸件、锻件,汽车、能源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军工、海洋工程装备关键铸件、锻件
关键密封件:高精密液压铸件(流道尺寸精度≤0.25毫米,疲劳性能测试≥200万次)
关键模具:匹配6000吨以上压铸机的超大型一体化压铸模具(半周长度>4500毫米),汽车高真空复合精密压铸模具、大型航空航天关键件压力成形模具
汽车
轻量化材料应用:ADI铸铁,高强度铝合金、镁合金
先进成形技术应用:3D打印成型的扩大应用,一体化压铸成型
航空航天
航空航天产品:航空发动机(涡喷、涡扇、涡桨、涡轴、活塞、其他航空发动机)开发制造,航空航天用燃气轮机制造,卫星、运载火箭及零部件制造
航空器及零部件、发动机及零部件、机载系统和设备及零部件维护、维修
二、限制类
铸/锻造用燃油加热炉
不采用自动化造型设备的粘土砂型铸造项目、水玻璃熔模精密铸造项目、规模小于20万吨/年的离心球墨铸铁管项目、规模小于3万吨/年的离心灰铸铁管项目
三、淘汰类
铸造用生铁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烧结机
200立方米及以下铸造用生铁高炉(其中配套方米及以下铸造工艺的铸造用生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
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嘴
铸铁截止阀
原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适应产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8月14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
2. 修订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7月14日
填写提交意见建议前,请认真阅读以下说明。
一、每次提交只能对一个条目提出意见建议,如有多条意见建议,请逐条填写并提交。
二、条目类型:包括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淘汰类-落后产品。
三、条目所属行业和序号:如建议修改或删除某一条目,请填写该条目所属行业和序号(例:一、农林牧渔业1);如建议新增某一条目,请填写该条目所属行业并注明新增(例:一、农林牧渔业 新增)。
四、意见建议: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求文字表述准确、概念界定清晰,尽可能提供技术指标、规格参数等,避免出现口语、习惯用语等不规范表述,避免一般性的描述。
五、理由和依据:每一条修订意见均需详细说明理由和依据,依据中含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请注明法律法规或文件名称、文号以及出台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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